【发布文号】建设部公告第145号
【发布日期】2003-04-25
【生效日期】2003-04-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145号)
现批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2-2003,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4.4、3.4.5、3.6.2、3.6.3、4.1.1、4.1.4、4.2.2、4.2.5、5.1.1、5.1.4、5. 1.10、5.1.11、5.4.1、5.4.2、5.5.2、5.5.3、5.5.4、6.1.2、6.1.5、7.2.8、9.1.5、10.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TJ32-7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