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安徽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该实施方案将扎实推动我省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推进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了重要成果,与此同时,国企改革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此,我省出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大力推动我省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引导国有企业积极投身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开展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等特色做法,努力形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安徽版”。方案共8个部分41条改革举措,力求通过3年的努力,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2020年以来,我省积极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力推进江汽和大众合资合作;促进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进一步壮大“两类公司”资本实力;加快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全覆盖;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建立省属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积极推进库内项目上市挂牌;在省属企业开展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省属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推进省级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改革试点,目前国元金控集团所属国元农保等5户企业已基本完成员工持股改革;扎实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基本完成分离移交133.2万户,完成率100%。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推动省属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2020年前11月,28户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8475.4亿元、利润总额75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和7.8%;截至10月末,与全国省级监管企业相比,省属企业营业收入居全国第7位,利润总额居全国第3位。
《安徽日报》 (2020年12月28日 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