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淮安市洪泽区某企业组织67名员工到湖南张家界旅游,于早晨5:40从洪泽出发到合肥,10:37乘D2223次列车前往荆州,后包车前往张家界武陵源,晚入住武陵源碧桂园酒店。7月23日游张家界森林公园,7月24日游天门山森林公园和魅力湘西剧场,7月25日在武陵源区某超市购物,晚宿凤凰花园酒店,7月26日游凤凰古城,晚宿张家界戴斯酒店,7月27日早餐后乘坐旅行社大巴车前往荆州,15:52自荆州乘D3078次列车回合肥南站,抵达后换乘包车于23:40到达洪泽。7月28日下午,该企业有3名企业员工、旅行社有1名导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阳性检出者1,男,65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保安,7月27日夜回洪后,骑电瓶车回家后未外出,7月28日上午9:00自驾车到洪泽区中医院排队采样,约1小时结束,随后送同事夫妇到金盛花苑,送同事到白牡丹宾馆,随后驾车回家未外出,7月28日下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当晚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2,男,52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工人,7月27日夜回洪后,骑电瓶车回家后未外出。7月28日上午8:30和一名同事(同湖南旅游人员)骑车去洪泽区中医院采样,约5分钟,采样后回家未外出,7月28日下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当晚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3,女,58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保洁员,7月27日夜回洪后,骑电瓶车回家后未外出,7月28日上午7:20骑车去洪泽区中医院采样,采样后回家未外出,7月28日下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当晚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4,男,51岁,汉族,某旅行社导游,住盱眙县,7月27日夜抵洪后,自行驾车返回盱眙县家中,期间未外出,7月28日下午17点与其父母自驾车至盱眙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采样,当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7月29日凌晨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截至目前,已排查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278人,均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所涉及的相关居住场所和活动场所均已落实相关消毒措施。为了自己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请在上述时间段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接触或轨迹有交叉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