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纪】利用职权影响从事无风险商业活动获利是否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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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A,男,中共党员,某市副市长。2018年3月,A利用职权为本地B公司老板张某谋取利益后,见B公司某一药品销售供不应求且利润巨大,便提出由其父代销B公司部分药品,张某同意。A父以出厂价在B公司拿货,再以统一中标价销往附近医院,从中赚取差价。因A父不具有药品分销商的销售资质,张某遂让其对外以B公司销售员的名义进行销售,在公司收到回款后,再把销售差价返还给A父,同时,A父到B公司拿货不用